黔东南州科技局关于发布2026年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研究内容
一、政策提示
为持续深化科技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州科技局 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在凯里学院、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黔东南州气象局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资助,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贵州科技大脑”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申报专区(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及秘密、军民融合等内容不得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00至6月15日17:00。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和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7:00,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2026年度黔东南州市级项目申报用户手册》(附件2)进行操作,具体包含以下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按要求补充相关信息。
(二)申请书填报
项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本通知和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附件,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
(三)申报单位线上审核
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意见盖章页,出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在立项前如有项目申请人调离等重大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州科技局报告。
(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
州属及以上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可直接向州科技局申报,其中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独立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须以州农业农村局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州科技局。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由于财政资金预算额度及立项数量有限,推荐单位应按黔东南州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数量限额(详见附件1)进行择优推荐,超额申报部分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撤回与修改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须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
(六)形式审查
1.申报结束后,州科技局将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申报系统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复审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向州科技局提出复审申请并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的材料仍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要求的,将不予受理。逾期提出或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形式审查及复审均未通过的项目,视为申请人未成功申报项目,不作为限项申报的情况。
4.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5.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排名前3成员),不得降低或减少考核指标。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出指南中的最高资助标准。
(二)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等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审查批准材料。
(三)州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
五、申报咨询
创新建设科:苏密,电话:0855-822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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